2019年初,有關高雄幣的議題引發討論;對於高雄幣的屬性,有論者認為它是社區通貨(community currency),或稱地區通貨(local currency)。究諸實際,高雄幣非但不是法償通貨(fiat currency)或稱主權通貨(sovereign currency)、不具法償效力,也不是地區通貨;本行曾於2019年1月23日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,高雄幣並非本行所發行的法償通貨,只是利用行動載具累積點數,限於高雄當地特約商家消費使用的數位行銷工具,且有一定使用期限,本質類似電子集點卡或優惠券。
地區通貨到底是什麼?
英格蘭銀行(BoE)曾專文介紹指稱,地區通貨係為繁榮地方經濟所建立,欲將大部分的消費支出與零售商供應鏈,續留在當地,法律地位與抵用券(voucher)類似,但使用情形則與抵用券不同,功能性明顯高於抵用券。地區通貨的存在,並非擺脫原有的法償通貨,而是一種與法償通貨同時運行的補充性通貨(complementary currency)。
不過,BoE也提醒須注意地區通貨的相關成本與風險。例如,當地企業可能受限於僅能從當地其他企業採購,使得成本變高、競爭力變差;另地區通貨恐無法保障使用者、被偽造而外溢至影響到對主權通貨的信心,且若流通規模夠大,還可能進一步帶來危及物價與金融穩定的風險。
國際間有哪些具代表性的地區通貨呢?
包括美國的「綺色佳幣」、英國的「布里斯托鎊」,及瑞士的「雷蒙幣」與「法里內幣」等。這些地區通貨都有相同的目標:繁榮地區經濟,且都由特定機構發行,有本身的實體(或電子型態)票證、幣值單位;此外,這些地區通貨皆可以主權通貨兌換,與主權通貨具有一定的兌換比率;用途方面,若干地區通貨僅限於消費,但也有可用來繳地方稅、支薪、繳付帳單等。
至於高雄幣,發行目的雖與地區通貨一樣,皆旨在活絡地區經濟,但與地區通貨的諸多性質並不相似。目前高雄幣是由消費產生,並不是由特定機構控制發行、使用範圍僅限縮於特定的夜市、商圈,且價值在一個月內即減損三分之一,因此與經濟學家所認定的地區通貨仍有一大段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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