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協商是什麼?
債務協商是一種提供給沒有償還能力的債務人,
可以一次解決所有債務(如信用貸款、汽車貸款、房屋貸款、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)的機制,
債權人會依據債務人的償還能力,與債務人共同擬定一個可行的償債方案,以解決債務問題。
當您感覺身上的負債越積越多、開始入不敷出,卻又無法透過債務整合來解決債務問題時,
您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爭取降低利率或者延長還款期限。
債務協商分類
債務協商其實是一個通稱,又細分為個別協商、前置協商和債務協商:
(1) 個別協商
主動向單一銀行協商債務,以爭取調降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,
有的銀行甚至可能提供一次清償的方案(欠款的2~3成),
但也可能遇到態度很硬的銀行,只提供減免利息的方案。
銀行針對個別協商也有些限制,像是延長的年限不能超過剩餘年限的2倍、最長13年,
利率不能低於原本的利率或同類型放款的利率。
(2) 前置協商/調解
主動向您的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再由最大債權銀行代理其他債權銀行,
出面和您調解適當的還款方案,未來收款和撥付也統一由該銀行處理。利率最低可到0%、還款期限最多15年。
※前置協商僅針對積欠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,不包含資產管理公司及民間債務。
若有銀行以外的債務,請向住、居所地之法院或鄉、鎮、市、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。
(3) 債務協商
當您已經連續幾個月沒還款,銀行一邊進行催收之餘,也會詢問您是否要協商新的還款方案。
建議您,若意識到自己還款有困難時,應主動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切勿拖到銀行來找您協商,
因為這時候您的信用報告已經留下逾期還款記錄,不僅會影響到您的信用評分,協商過程中也較不容易爭取到理想的還款方案。
(4) 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
針對經濟弱勢族群,銀行也有提供「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」,
對任一金融機構之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逾期3個月以上,且符合資格者,
該無擔保債務本金及應繳款項償還期限得展延(即緩繳)6 個月,展延期間不計收利息及違約金。
還款困難之經濟弱勢債務人定義:
- 低收入戶
- 重大傷病者
-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
- 重大天然災害災民
- 近6 個月內非自願性失業達3 個月以上且目前仍處於失業狀態者
- 名下資產不得大於銀行總負債
債務協商流程
前置協商平台申請流程:
1.卡債族備妥申請協商文件
2.送最大債權銀行(欠最多錢的銀行)→未符合者不予受理或期限內補足文件
3.卡奴與銀行開始協商→協商失敗,卡奴逕向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
4.完成協商,卡奴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→90天內未果,卡奴拿協商不成立證明書逕向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
債務協商後果
債務協商的優點
(1) 整合債務
申請前置協商後,最大債權銀行會統整您在各大金融機構的債務,協商成立後,不用再各別還款,
只需繳交款項給您的最大債權銀行,由該銀行撥付款項給其他債權銀行即可。
(2) 延長還款時間
申請前置協商後,銀行會依據您的還款能力(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)訂出還款期限,期數最長可以到180期(15年)。
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= 月收入 - 每月必要生活支出
還款期數 = 無擔保總債務金額 ÷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
如果計算出來的還款期數超過15年,符合條件者也可辦理兩階段清償方案,先依約償還72期(6年)後,
再與債權銀行協商第二階段的還款方案。
(3) 降低貸款利率
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(簡稱銀行公會)的《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》,
清償方案的利率以不高於原債權平均利率為原則。
也就是說,透過債務協商可以減輕您的利息支出,貸款利率最低可以到0%,等於只須償還本金。
(4) 減輕還款壓力
債務協商的缺點
(1) 無法使用信用卡
一旦申請前置協商,在最大債權銀行受理之後,金融機構就會強制停用申請人的信用卡及現金卡,
也會停止核准新申辦的信用卡。即使未來債務已清償完畢,
仍可能會因為聯徵報告上有註記,而無法申辦信用卡或現金卡。
(2) 無法申請貸款
除了無法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,如果之前申請的信用貸款額度還沒用完,
也會被限制動用,並且不得再申請新授信額度。
(3) 聯徵中心註記
一旦進入債務協商、更生、清算程序後,個人信用報告上就會有不良信用紀錄,
依據不同程度的協商,各有不同的註記年限。即使未來債務已清償完畢,
仍可能會因為聯徵報告上有註記,而無法申辦銀行貸款。